(一)艦艇相遇時,資淺艦應向資深艦敬禮,資深艦以同樣之程序答禮。
(二)資淺艦於艦艏通過資深艦艦艏或艦艉時,吹「哨笛」一聲(立正)並廣播準備左(右)舷敬禮。資深艦吹「哨笛」一聲後廣播準備左(右)舷答禮(無廣播器之小型艦艇可免廣播)。兩艦甲板以上人員聞哨音及口令詞後均應面向敬答禮方向立正。
(三)通過三分之一時資淺艦吹「哨笛」二聲,甲板以上人員無論是否到隊均舉手敬禮,資深艦吹「哨笛」兩聲,甲板以上人員均舉手答禮。
(四)通過三分之二時或兩艦駕駛台錯過後,資深艦及資淺艦依序吹「哨笛」三聲,兩艦敬禮人員分別禮畢。
(五)完全通過後,資深艦及資淺艦依序吹「哨笛」四聲,兩艦人員稍息,繼續操作。
(六)通過碇泊艦艇或兩艦非正舷同航或反航通過時,依前述之原則行禮。
(七)如備有號兵,可以「立正」號及「稍息」代替哨音,惟此時之「敬禮」及「禮畢」口令應以廣播器下達。